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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四位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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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驱动力”。把法治理论学习作为法治实践“驱动力”,建立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148项学习内容纳入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规划,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常会前学法、党校集中培训、线上自主学习等形式推动法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筑牢行政权力运行“防火墙”。整合全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出台《独山县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办法》,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效能,近年来累计出具各类审查意见达4000余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五大程序”要求,紧盯制定、审查、备案全过程,推动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格率、及时率均达100%。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方面,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报备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单位法律顾问与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形成“双向互动”,有效避免重大执法决定执法风险。

三是严格执法监督,抓实规范文明执法“观测点”。在全县设立镇级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9个、行政执法风险观测点10个,聘请社会监督员10人,抓实司法所、领域企业及社会监督员等“观测点”。探索“执法监督机构+社会监督员”监督模式,采取“伴随式”执法监督,从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监督全方面监督日常执法行为。在执法单位自评自查基础上,邀请“观测点”监督力量以执法卷宗评查、执法台账核查、执法人员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类执法监督活动83次,评查卷宗1200余件,发现问题258个,移交县纪委线索2个,全面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网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执法监督新格局。

四是依法复议应诉,打好争议化解“组合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府院联动”机制“组合拳”,推行“行政复议(诉讼)+行政(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治理模式,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最大化推动“案前必调、案中力促、案后跟踪”。对每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始终把调解作为“第一选择”,妥善化解土地征收、行政处罚、山林土地类等各类行政争议,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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