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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强化“四个措施”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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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行政复议受理畅通引领机制。黔南州行政复议机构开通行政复议线上线下两条受理通道,线上在司法部行政复议应诉办理平台、州人民政府网、州司法局网等公开行政复议受理流程,提供申请书等法律文书范本,足不出户就可申请行政复议。线下在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受理大厅及各司法所办公场所,可一次性告知受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最多跑一次,行政复议为民服务零距离。另外黔南行政复议机构在各级法院立案庭增加行政复议提示宣传栏,与信访部门建立快速转案机制,对符合行政复议收案要求的案件进行转送告知,增强信访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建立行政复议山林土地确权案件“院坝听证”机制。黔南州行政复议机构立足实际,在全省率先组织行政复议院坝听证,实现将听证会开到林地纠纷争议地现场,实地组织群众当面指界勘察核实争议情况,深入群众家中拉家常了解案情,实现与群众零距离沟通、说理和释法,提升群众参与度和认同感,推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群众节约了复议成本,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三是建立涉市场主体复议案件“三个座谈会”审理机制。复议机构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典型性,召开“复议机构+企业代表”“复议机构+执法部门+企业代表”“复议机构+复议咨询专家、执法监督机构+执法部门+企业代表”三个层次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过座谈方式,推动执法部门提升执法理念,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得到教育提升。

四是建立行政复议中山林土地类化解长效机制。州委依法治州办印发《黔南州山林土地类行政争议纠纷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清理四类历史遗留案件,并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带队开展山林土地类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收集反映问题20余个,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山林土地类专家委员会作用的同时,导入“三调三率”机制,印发《黔南州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指导意见》,切实通过行政复议纠错进一步提升山林土地类案件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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