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安排,州委第二巡察组自2025年3月31日起,对黔南州司法局党组(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为期7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黔南州司法局(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黔南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州委有关要求,本轮巡察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同题共答,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州委工作要求,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于了解掌握范围。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察统一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州司法局(都匀市匀东镇德远路)一楼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门口,都匀强制隔离戒毒所(都匀市沙包堡街道办事处摆南路)一楼大厅;
(二)举报电话:0854-825934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邮政信箱:黔南州纪委州监委大楼州委巡察办转州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收
(四)信访反映二维码:
(五)信访接待点:州司法局409(巡察组办公室)(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根据巡察职责,州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州委第二巡察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