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都县司法局聚焦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业务培训、健全经费保障为抓手,聚合“三力”,为推进纠纷调处提质扩面提供“硬核支撑”。2023年以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案件397次,调解案件760件,调解成功756件,调解成功率99.47%,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三都、法治三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方案,为全面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截止今年3月底,已完成全县54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完成总任务的51.43%,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全覆盖。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30名,初步形成以基层司法所为枢纽,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其他调委会为补充的纵横结合、覆盖严密、高效便捷的调解网络体系,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创造了良好条件。
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硬实力”。推行二级培训机制。每季度邀请法院法官、律师、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行政干部为各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各镇(街道)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各村(居)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开展1次集中学习培训;司法所不定期对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及业务指导,通过开展培训与指导,推动调解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今年以来,两级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8批次,参训人员共计800余人次。实行跟班机制。制定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提升跟班学习方案,选派各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属地人民法庭和司法所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与法官、法官助理、司法助理员一起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工作,交流调解工作经验,借外力提升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技能和履职能力,深挖专职人民调解员自身潜力。
健全经费保障,提升人民调解“凝聚力”。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发挥“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作用。强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审核认定工作,规范全县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类型补贴。2022年以来,全县累计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2557件,发放“以奖代补”补贴经费30余万元,有效激发全县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