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罗甸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推动“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营,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是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机制。罗甸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安置点)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组成,截止目前,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均挂牌成立,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充分发挥站、室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为全县186个行政村安装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终端设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黔南智慧司法服务平台、“12348”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贵州法律服务网等方式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申请等法律服务,搭建“实体+网络”、“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调解等法律服务,为“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
二是建立“全覆盖”组织网络,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全县10乡镇(街道)、186个村(居、社区)均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在县级多元化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的有医疗、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征地拆迁、消费、农村土地山林水事、学生伤害事故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建设。建立形成调解组织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阵地遍及医患、劳动、物业、交通事故、婚姻家庭、诉前调处等多领域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平安和谐的农村环境。2021年以来,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5场次,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数为567件,成功化解538件,疑难纠纷29件,纠纷涉及金额755.86万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是规范全县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规定,由挂村部门结合乡村振兴挂帮工作同步做好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由驻村第一书记同时担任所在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为本村“村社合一”发展当好“法治参谋”。截止目前,罗甸县186个村(居)法律顾问由183名第一书记和3名律师担任,实现村(居)全覆盖。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推进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施以村支“两委”为重点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一批以村干部、党员、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引导等,通过城乡支部联动、召开座谈会、调研、法律宣传宣讲和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律师、公证员、司法行政干部等深入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社区)”活动,努力为“村社合一”集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2021年以来,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宣讲5场次,结合政法大走访活动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体检”活动5场次,开展“村社合一”调研暨座谈会2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