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233742 | 信息分类: | 规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9-01-03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黔南州司法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党发〔2017〕15号)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南党发〔2017〕20号)的文件精神,根据您办《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提示》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扎实推进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及中介清理等重点工作。一是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做到权责统一。自2016年以来,根据《黔南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定,每年均按照州审改办要求,根据“三定”方案及省厅权限下放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根据州审改办关于《编制公布市县乡三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要求,印发《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方案》通知文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今年8月,根据州审改办关于转发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的权责事项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权责清单由原来的23项动态调整为34项,现已报州审改办审核。二是深化简政放权推动便民利民。按照行政许可应合法、合理、简政放权和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权下放到了各县(市)司法局。全力压缩行政审批申办时限优化服务市场主体,将全州律师事务所申办法定时限,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时限,司法鉴定机构申办法定时限分别从20个工作日承诺为10个工作日;将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许可法定时限为从180个自然日承诺为起90个自然日。积极开展简化程序减证便民工作,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对凡是到窗口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实行“经济困难证明”举证责任倒置,从而把更多的申请对象纳入援助的受案范围。三是推行窗口标准化建设,提高法律服务中心效能。根据州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求,制定了《黔南州司法局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图实施方案》,对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明确,确保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小落细落实到位。本着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根据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情况,对行政许可事项具体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并对每个行政许可事项重新编制服务指南(含流程图),便于行政相对办理事项的流程、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等一清二楚,在不断减少群众办事成本的同时升政府行政效能。同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所有司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实现网上审批全覆盖。结合司法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一次性告知、顶岗补位等10余项文明服务等制度。四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网络监管。在去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2018年新增执法检查对象48家(4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及4家司法鉴定所),录入抽查事项6项,并将新领执法证的30名人员录入执法人员名单库。同时按照年初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按抽查比例、频次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2018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共计开展随机抽查7次,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共计达23个,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达24人次。五是严格执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每年按照中央、省有关“简政放权”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近年来推进“放管服”改革方面涉及的规章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了相关统计表册。同时根据《黔南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州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审改办通〔2017〕1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中介服务清理工作,州司法局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均没有中介服务机构。
(二)强化法治政府法律体系建设,积极配合行政立法、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等工作,着力助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各级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对涉及到我局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或由州司法局牵头清理的文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逐件清理,逐件研究;对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保留建议,并形成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报州法制办和州政府。2018年以来,先后完成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和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纠正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涉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涉及有悖于激励创新有碍于释放创新活力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生态环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等10余项专项清理工作。二是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论证工作。对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及州有关部门送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或草案,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今年先后对《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20来个州内外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按照要求进行了函复。同时分别到州人大、州检察院和州政府参加了《黔南州“合适成年人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草案)》等规范性条例的讨论修改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黔南州司法局贯彻落实〈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实施方案》,对司法行政法律制度体系进行健全完善,从而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决策和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四是结合州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提案办理回复有人管、有人办、有着落。2018年,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79号提案以州林业局为牵头单位,我局作为责任单位,在州林业局的牵头下,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答复格式进行了答复,得到何可权委员的认可及满意。五是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规范文明,基本做到了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权责法定;司法行政各项执法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局严格落实清理违规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的文件精神,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多次严格清理,严格执行“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的规定。经过清理,现有持证人员完全符合《贵州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证条件,没有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合同工、工勤人员、临时工及借用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等违规情况。截止目前,全局共有执法证24人、执法监督证6人,执法人员占比例达75%。同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是否有违规违纪行开展执法检查,查处2件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人民调解在基层实现全覆盖。一是始终站稳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根本立场,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积极推动在婚姻家庭、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等与广大群众联系密切的领域建立专业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积极构建以覆盖乡(镇)、村(居)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的中坚力量,努力做到各类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当地,实现不上交的目标。目前全州共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6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08个、村居(社区)调委会1346个,人民调解在基层实现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法治扶贫”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全州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等全州重点中心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制定《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台帐》,建立“黔南州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律师人才库”,为全州涉法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提供坚实的保障。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网络健全的优势,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福泉市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112”模式,加大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力度。截止11月,全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纠纷排查6387次,调解纠纷19440件、调解成功19131件,成功率为98.41%以上,矛盾纠纷已履行18554件,履行率为96.98%。同时重点围绕农民工讨薪和工伤赔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关联密切的民生领域,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和维权行动,截止今年11月全州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12件,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22%。
(四)“七五”普法稳步推进,普法形式新颖多样效果明显。一是与州委宣传部联合行文下发《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性普法宣传的实施意见》,要求州内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载体,积极地落实公益性法治宣传。二是进一步细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要求,推动各级国家机关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先后牵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2018元旦、春节期间”“三下乡”、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8”科技活动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12.4”宪法日及其他各种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多形式强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利用普法微信公众号、“农村电子普法站”等新兴媒体创新开展普法教育,全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实现全覆盖,以宪法为主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四是圆满完成接受全国人大“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中期督导和社区矫正立法调研工作。6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副主任委员张苏军等领导一行6人到黔南调研,黔南多形式多层次的普法宣传教育得到了调研组的充分肯定。五是依托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搭建全州干部职工网络学法平台,州法宣办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州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中央、省驻黔南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都要参加普法考试。2018年全州共有2402个单位、104025人参加了学法用法考试,参考人数首次突破10万人。截止目前,州、县(市)两级司法局法制宣传科股共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386场次,现场向群众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33.25余万份,发放印有法治宣传内容的购物袋、围裙等10万余个,接待法律咨询11600余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12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800余条。
(五)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全州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一是切实贯彻落实《黔南州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南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引导律师积极加入法律顾问队伍。二是全州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其他法律服务人员与全州1366个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书;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群1383个;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903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07件、开展法治宣传201次,全州一村一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截止到2018年11月,黔南州律师事务所发展到48家,国资所13家,合伙所10家,个人所25家。共有执业律师336名,共担任法律顾问502家,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及代理621件,代理民商事诉讼案件3118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295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7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2件,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14236件,律师参与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420次。
(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司法部、省政府、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其他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继续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录入并完善136名州级人民监督员个人信息,通过平台实现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对接互动、信息共享。2018年1月2日,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选福泉市李西等三名州级人民监督员第一例涉嫌贪污罪符合拟不起诉条件案件的监督评议会,该监督评议会是全省第一例通过系统抽选人员参加的监督评议案件。同时争取资金1.8万余元,将2018年上半年的11个案件17700元履职补贴经费全部发放到位。截止目前,共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选派州级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14件,参与检察开放日2次,选派州级人民监督员达50余人次。二是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涉及州司法局的3项改革任务。同时按照州委改革办“一改革一档案”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收集完善装订成册,顺利通过州改革办的督查。三是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建设定位,搭建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中国法网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以“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入点,指导龙里、福泉、荔波等县(市)探索建立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得到全国人大调研组、司法部及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四是纵深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全州司法行政干部投入脱贫攻坚。制定出台《黔南州司法局关于推进“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地(州)一级率先启动“校政合作”实施法治扶贫的惠民工程,率先实施“校政合作”培养服务型法律人才。3月27日,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在三都县召开“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对该项工作纵深推进作了安排部署。11月中旬,又与贵州民族大学完成2018—2019年度寒假“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招募的210名大学生志愿者将于2019年1月寒假期间派遣到12县(市)开展“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志愿者工作。截止2018年11月,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通过“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共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1830人次,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共计2281 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各类案件1959件,为贫困群众免除各类法律服务费用达3393.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州司法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律师、公证、鉴定等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仍有违反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二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执行不够好,工作推动不均衡。三是基层法律人才紧缺,特别是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缺编严重,事多人少从而大大制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司法行政领域基层一线的法治政府建设能力较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在全面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各项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以深度贫困乡(镇)、村(居)为重点,加大“148”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抓好督查督办,让贫困群众切实获得法治扶贫带来的实惠。二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州、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立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三是加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力度。加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队伍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操守上信得过”的高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四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推广福泉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12”模式,努力打造黔南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五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抓住“两个关键”全力实施普法工作,提升法治思维及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黔南州司法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