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
2015年以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局长骆紫光为组长的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负责具体工作。
二、强化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主动发布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对全州12各县(市)司法局及都匀强戒所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与管理,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规范主动公开类信息、依申请公开类信息的制作及发布流程。制作了《黔南州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批表》《黔南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黔南州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表》《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单》,并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统一了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实现了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标准化、具体化。
(二)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适时组织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及“一事一审”的保密审查原则,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登记工作。目前在已公开的信息中内容没有发生涉密、发生泄密事故。
三、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权力清单公开。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司法行政职能制作了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让社会各界了解司法局工作职能,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大众监督。对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行政审批(初审)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015年度,在黔南司法行政网上开设权力清单专栏,发布有关内容。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黔南州司法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黔南州司法局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和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三)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在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州范围内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有关信息。
(四)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依法依规做好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做好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2015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数687条,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21条,政务微博195条,政务微信5条,档案局等信息公开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6条。
2.加大办事公开力度。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5〕25号),在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州范围内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专业行业人民调解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有关公开办事机构职能、办事范围、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依托黔南州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各类办事服务信息,实现“一站式”公开服务。
3.政策解读回应。根据工作职能对涉及司法行政工作中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进行解读。目前已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 9条。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受理公民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并按时办理完毕。
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
(五)完善并拓展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明确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1.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网络服务功能。2015年黔南州司法局依托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包括:机构设置、政策解读、政策法规、财政信息、部门文件、业务数据子栏目。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网上在线授理系统。
黔南州司法局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