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黔南州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及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fj.qiann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南州司法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广场纪委监委大楼,邮编:558400,电话:0854-82240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黔南州司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黔南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根据黔南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专题建设要求,修订《黔南州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并公开;根据州人民政府网站新设置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专题页面信息录入要求,认真排查黔南州司法局2019年以来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信息录入;明确专人运营管理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黔南司法”、政务微博“黔南司法行政”,加强网站建设质量,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黔南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结合职能职责,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黔南州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1213条,其中官方微信“黔南司法”主动公开178条,在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410条,官方微博“黔南司法行政”主动公开625条。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和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黔南州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相关信息、黔南州法律援助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相关信息、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2020年全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为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信息保障。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进行及时转载及解读。2020年共转载法律法规20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7条。在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和黔南州司法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黔南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动态24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黔南州司法局未收到公民和社会组织关于政务公开信息的申请;未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完善组织保障。2020年,黔南州司法局调整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发布《黔南州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将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黔南州司法局应保障栏目内容、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细分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分管政务公开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管理和其他科室配合、人人参与的工作机制。着重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及执行情况。三是统一法律法规等发布渠道。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2020年共转载国务院、司法部等发布的法律法规20条,政策解读17条。
(四)平台建设。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域名为黔南州人民政府网站二级域名,于2020年5月正式上线;政务新媒体“黔南司法”微信公众号于2017年11月开通,“黔南司法行政”微博于2013年开通,均依规依法运营,做到工作日上稿。
(五)监督保障。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有“司法局概况”、“组织机构”等子栏目,介绍了黔南州司法局主要职责、机构概况、7位领导简介、内设机构、下设机构等信息。2020年,开通“领导信箱”,加大人民群众对黔南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0.7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黔南州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障了人民群众对黔南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于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仍然认识不足,存在以工作考核推动信息公开的情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公开内容单一、不规范,信息发布质量不高,公开事项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部分信息提供者在信息发布之后要求更改的情况;三是网页浏览量不高,互动效果不理想。
2021年,针对以上问题,将加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学习培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审核把关,按照《黔南州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信息保障责任科室及“三审三校”制度,严格信息审核把关及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继续对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进行再梳理,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充实完善黔南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信息,并及时发布,提升网站关注度及浏览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司法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黔南州司法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