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公信度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 〔2019〕64号),特编制《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黔南州司法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分类
(一)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类。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仅限于主动公开部分。
(二)黔南州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领导班子、内设机构、下属机构、计划总结、政策法规、财政资金、权责清单、统计信息、依法治州、行政复议、图片新闻、核心业务、县市动态、公告公示、查询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查阅。黔南州司法局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黔南司法行政”微博、“黔南司法”微信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各类司法行政信息形成或变更后,黔南州司法局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黔南州司法局申请获取相关司法行政信息。
依法属于黔南州司法局公开范围、且未列入主动公开范围的司法行政信息可以根据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个人隐私以及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黔南州司法局不予公开。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提交。
(2)当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黔南州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填写《黔南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3)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到黔南州司法局办公室领取《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通过黔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下载后打印。填写完成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寄发到黔南州司法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黔南州司法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采取书面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口头方式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办理
黔南州司法局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有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以下情况予以书面答复:
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黔南州司法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黔南州司法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获取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不属于黔南州司法局的,将告知申请人。
黔南州司法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黔南州司法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4、提交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黔南州司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黔南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 ,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黔南州司法局将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黔南州司法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黔南州司法局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黔南州司法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4-8224470 传真号码:0854-8224470
通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幸福广场纪委监委大楼
邮政编码:558000
电子邮箱地址:qnsfbgs @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到 12:00 ,下午14:30 到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